分类: 社会民生 >> 法律
问题描述:
还是销售伪劣产品罪?
解析:
销售假药罪 ,假药,劣药的区分 依据
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
第三十三条 禁止生产 、销售假药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:
一、药品所含成份的外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、自治区 、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。
二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:
一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。
二 、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 。
三、变质不能药用的。
四、被污染不能药用的。
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、销售劣药 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劣药:
一 、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、自治区、 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。
二 、超过有效期的。
三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。
法律分析:假药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、变质的药品或者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。劣药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、被污染的药品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和产品批号的药品 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、擅自添加防腐剂、辅料的药品或者是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。
法律依据:
一 、《药品管理法》第九十八条,禁止生产(包括配制 ,下同)、销售、使用假药、劣药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假药:
(一)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;
(二)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;
(三)变质的药品;
(四)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劣药:
(一)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;
(二)被污染的药品;
(三)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;
(四)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;
(五)超过有效期的药品;
(六)擅自添加防腐剂 、辅料的药品;
(七)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。
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、进口药品;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、审批的原料药 、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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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不错《怎么区分假药和劣药》内容很有帮助